服务条款

  1. 当顾客需要本公司安排或提供任何服务前,均须透过本公司之顾问进行预约,预约以先到先得处理。
  2. 本公司会按每个顾客需要,安排约见合适治疗师。除非有特殊原因,顾客不得自行选择治疗师。经过约见后,若顾客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更改治疗师,可向本公司顾问提出疑问或以书面提出更改治疗师申请,但本公司保留最终安排治疗师之决定权。
  3. 如顾客于不足24 小时前通知本公司取消或更改预约,本公司会保留扣除该次预约疗程费用之权利。
  4. 顾客需接受本公司所安排的疗程时间及地点,如顾客需要更改,必须于安排后24 小时内通知本公司。
  5. 顾客需完全服从本公司顾问及治疗师合理之疗程指引及意见,包括疗程项目、内容及方法等相关事项,而该指引以顾客健康情况及安全为最终依归。本公司可拒绝为顾客提供或进行顾问及治疗师认为不合适顾客的疗程。
  6. 于各项疗程前,疗程中及疗程后,顾客必须遵守本中心所给予的注意事项指引。
  7. 顾客对每项疗程有任何疑问,于工作时间内,可向本公司索取更多资料及注意事项指引。
  8. 为免影响其他顾客之轮候时间,如迟到超过15 分钟,顾客所享疗程之时间会按当时情况被缩短,被顺延,甚至可能视作取消处理。
  9. 所有疗程由购买日期计一年内有效,逾期作废。顾客有权向本公司延长限期一年,惟不会作出任何退款安排。
  10. 本公司不设指定服务员,顾客需要时须于预约时作出声明,唯本公司只能尽量配合,最终以本公司安排为依归。
  11. 顾客因怀孕或患病引致疗程期间之身体不适,本公司概不负责。
  12. 顾客如有任何疾病或下列症状,须于购买前及每次疗程前向本公司职员作出声明,以便作出适当处理。怀孕,心脏病,哮喘,皮肤病,感冒,敏感,血有病,血压异常,羊痫症,服药后,心脏起搏器或其他体内藏有之金属物质或其他病状。
  13. 此合约已包含本公司对顾客之所有条款及承诺。
  14. 顾客确认顾客对本公司所作出之所有陈述,包括个人资料或病历均为属实。
  15. 除非得到本公司书面同意,顾客不能将此合约转让他人。
  16. 顾客同意本公司在通知顾客后,在顾客同意下可改动顾客的诊症、使用的设备和疗程时间和地点。
  17. 顾客同意本公司有权于任何时间指定或更改替顾客服务的员工或治疗师。
  18. 顾客明白本公司有权随时作出任何行政上的更改,而本公司会知会顾客。
  19. 顾客切勿携同小童及贵重物品到本公司,本公司无责任保存以上物品或照顾小童。除非顾客财物失窃由本公司的员工疏忽或行为失当引起,否则任何遗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20. 本公司有权要求顾客出示会员证或身份证等以核对身份。
  21. 如天文台悬挂8 号或以上台风讯号,或发出黑色暴雨警吿讯号,当时的预约均作自动取消论,顾客须自行致电本公司査询有关预约更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