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ms

  1. 當顧客需要本公司安排或提供任何服務前,均須透過本公司之顧問進行預約,預約以先到先得處理。
  2. 本公司會按每個顧客需要,安排約見合適治療師。除非有特殊原因,顧客不得自行選擇治療師。經過約見後,若顧客有任何疑問或要求更改治療師,可向本公司顧問提出疑問或以書面提出更改治療師申請,但本公司保留最終安排治療師之決定權。
  3. 如顧客於不足24 小時前通知本公司取消或更改預約,本公司會保留扣除該次預約療程費用之權利。
  4. 顧客需接受本公司所安排的療程時間及地點,如顧客需要更改,必須於安排後24 小時內通知本公司。
  5. 顧客需完全服從本公司顧問及治療師合理之療程指引及意見,包括療程項目、內容及方法等相關事項,而該指引以顧客健康情況及安全為最終依歸。本公司可拒絕為顧客提供或進行顧問及治療師認為不合適顧客的療程。
  6. 於各項療程前,療程中及療程後,顧客必須遵守本中心所給予的注意事項指引。
  7. 顧客對每項療程有任何疑問,於工作時間內,可向本公司索取更多資料及注意事項指引。
  8. 為免影響其他顧客之輪候時間,如遲到超過15 分鐘,顧客所享療程之時間會按當時情况被縮短,被順延,甚至可能視作取消處理。
  9. 所有療程由購買日期計一年內有效,逾期作廢。顧客有權向本公司延長限期一年,惟不會作出任何退款安排。
  10. 本公司不設指定服務員,顧客需要時須於預約時作出聲明,唯本公司只能盡量配合,最終以本公司安排為依歸。
  11. 顧客因懷孕或患病引致療程期間之身體不適,本公司概不負責。
  12. 顧客如有任何疾病或下列症狀,須於購買前及每次療程前向本公司職員作出聲明,以便作出適當處理。懷孕,心臟病,哮喘,皮膚病,感冒,敏感,血有病,血壓異常,羊癇症,服藥後,心臟起搏器或其他體內藏有之金屬物質或其他病狀。
  13. 此合約已包含本公司對顧客之所有條款及承諾。
  14. 顧客確認顧客對本公司所作出之所有陳述,包括個人資料或病歷均為屬實。
  15. 除非得到本公司書面同意,顧客不能將此合約轉讓他人。
  16. 顧客同意本公司在通知顧客後,在顧客同意下可改動顧客的診症、使用的設備和療程時間和地點。
  17. 顧客同意本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指定或更改替顧客服務的員工或治療師。
  18. 顧客明白本公司有權隨時作出任何行政上的更改,而本公司會知會顧客。
  19. 顧客切勿攜同小童及貴重物品到本公司,本公司無責任保存以上物品或照顧小童。除非顧客財物失竊由本公司的員工疏忽或行為失當引起,否則任何遺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20. 本公司有權要求顧客出示會員証或身份証等以核對身份。
  21. 如天文臺懸掛8 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發出黑色暴雨警吿訊號,當時的預約均作自動取消論,顧客須自行致電本公司査詢有關預約更改事宜。